所詢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際教授身心障礙學生之特殊 教育教師,因所任職務確有體能上之限制,其自願退休條 件調降為「任職滿5年,年滿56歲」之認定標準疑義一 案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1 年 10 月 13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教育部-書函下載 Post Views: 269相關內容國立東華大學物理系辦理「2022創意科學FUN一夏科普營」活動來囉!2022 年 7 月 26 日【研習】國立中山大學辦理「島嶼DNA:星羅引航探尋南島連結與永續路徑」計畫之工作坊2026 年 1 月 16 日★☆本日衛生局緊急防疫修正措施111.04.12★☆2022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