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花蓮縣政府來函:有意辦理「111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於本(111)年4月30日前,檢具相關申請書及證明提出申請Post author:efshlc310Post published:2022 年 3 月 17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轉知花蓮縣政府來函:111學年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公文下載376550000a_1110054339_attach1下載學年度花蓮縣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申請書下載學年度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個人實驗教育申請書範本下載有意辦理「111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於本(111)年4月30日前,檢具實驗教育申請書及計畫書(含相關證明文件),送花蓮縣政府教育處提出申請 Post Views: 213相關內容【轉知】113學年度外縣市入學苗栗縣國中新生調查表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告本校112學年度第4次(3招)代理教師甄試成績2023 年 10 月 20 日【研習】探究與實作課程北區推動中心辦理「113-2社會領域探究與實作教師增能研習「議題策展實務工作坊」(不分科)」2025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