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隔離者,請配合居隔通知書之居隔日期實施居隔Post author:efshlc320Post published:2022 年 4 月 15 日Post category:學務處依疾管署現行規定,居家隔離天數10天, 以最後接觸日為第0天 ,開始計算居家隔離至滿10天(非以匡列日計算),隔離期滿前檢驗陰性者,解除隔離,並自第11天起接續自主健康管理7天。詳細的居家隔離日期,請參閱衛生局發出的個案接觸者居家隔離通知書。 東華附小學務處 敬上 Post Views: 132相關內容花蓮縣112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報名時間自112年9月20日起至 9月23日止,歡迎踴躍報名參賽。2023 年 9 月 19 日東華附小10/16校慶運動會取消辦理公告2021 年 9 月 23 日「2022『HARA哈拉回家』生態繪本心得徵件活動」2022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