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隔離者,請配合居隔通知書之居隔日期實施居隔Post author:efshlc320Post published:2022 年 4 月 15 日Post category:學務處依疾管署現行規定,居家隔離天數10天, 以最後接觸日為第0天 ,開始計算居家隔離至滿10天(非以匡列日計算),隔離期滿前檢驗陰性者,解除隔離,並自第11天起接續自主健康管理7天。詳細的居家隔離日期,請參閱衛生局發出的個案接觸者居家隔離通知書。 東華附小學務處 敬上 Post Views: 188相關內容轉知臺南市政府辦理「2024台灣燈會在臺南─全國花燈競賽實施計畫」修正版2023 年 11 月 6 日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辦理「2022驚艷新視野科學攝影比賽」2022 年 9 月 17 日自強國中辦理「自強國中暑期數學營」及「科學探究與實作課程」2025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