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已退休公務人員(教職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月撫卹金(年撫卹金)或遺屬年金(月撫慰金)(以下統稱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111年4月7日會同公告調高2%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一案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2 年 5 月 2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1110421定期退撫給與自111年7月1日起調高2%教職員下載1110415定期退撫給與自111年7月1日起調高2%公務人員下載相關內容(轉知)9月份-11月份「科技自造及運算思維教師融入增能」研習2022 年 9 月 19 日【轉知】113學年度外縣市入學苗栗縣國中新生調查表2024 年 1 月 19 日轉知「111年至114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經公開徵選由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獲選賡續承作2022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