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111年12月26日發布恢復實施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間之客運船舶往來,並以金門、馬祖地區之民眾及陸配等為限,實施期間自112年1月7日至112年2月6日止。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 年 1 月 7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1120104教育部函下載 Post Views: 180相關內容110學年度上學期一~六年級期中評量監試表暨注意事項2021 年 10 月 27 日(轉知)GTC中英打暨全民科技力大賽2023 年 11 月 1 日(轉知)110年度機器學習AI程式設計競賽平台─外縣市第二梯次推廣研習2021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