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111年12月26日發布恢復實施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間之客運船舶往來,並以金門、馬祖地區之民眾及陸配等為限,實施期間自112年1月7日至112年2月6日止。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 年 1 月 7 日Post category:圖書館活動1120104教育部函下載 Post Views: 250相關內容【研習】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辦理「教師心靈成長營」2025 年 6 月 17 日【轉知】銓敘部有關公務人員依法令辦理育孫留職停薪期間,得選擇停止、按月繼續或遞延繳付退撫基金(儲金)費用相關規定。2026 年 6 月 8 日(轉知)俄羅斯莫斯科阿基米德國際發明展2023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