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銓敘部函以,關於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一事。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 年 11 月 1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之判斷事宜下載相關內容轉知107年7月1日後公立學校校長、教師曾任私立學校校長、教師之任職年資,於辦理或重行辦理退休、資遣或撫卹時併計年資之採計上限一案2021 年 6 月 15 日【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為落實性別平等政策並鼓勵男性公務人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該總處已製作「公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大哉問」短片,請參閱。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告112學年度第4次代理教師甄選2招無人報名,續辦第3次招考。2023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