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銓敘部令以,「公務員所有之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得以自己名義運用或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而獲取合理對價」等疑義之補充規範。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 年 5 月 16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銓敘部函-1下載 Post Views: 244相關內容【轉知】有關經准許定居之陸籍人士在臺初設戶籍者,適用「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3點第3項規定。2026 年 3 月 12 日公告本校110學年度第3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2021 年 8 月 4 日【轉知】有關公務員服務法於111年6月22日修正後,公務員兼職所領受之報酬是否受「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規定限制疑義一案,詳如附件。2023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