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部分規定,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主計室>Post author:efshlc380Post published:2024 年 5 月 23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依教育部中華民國113年5月21日臺教會(四)字第1130052072號函,轉知行政院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部分規定,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行政院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部分規定,自114年1月1日生效下載 Post Views: 287相關內容公告本校112學年度第5次代理教師第5次招考甄選時間表2024 年 1 月 16 日「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7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2月21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00166606A號令修正發布2021 年 12 月 29 日轉知客家委員會「2023客家貢獻獎」徵件受理期限延長至112年5月31日(星期五)止2023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