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07年7月1日後公立學校校長、教師曾任私立學校校長、教師之任職年資,於辦理或重行辦理退休、資遣或撫卹時併計年資之採計上限一案Post author:科技教育組Post published:2021 年 6 月 15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教育部函下載Tags: 法規Read more articles下一篇文章轉知「公私立學校校長、教師相互轉任併計年資辦理退休、撫卹、資遣作業注意事項」(停止適用)與現行法令規定對照說明一覽表相關內容【轉知】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組織法及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自112年9月20日施行。2023 年 9 月 7 日轉知110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即將開始受理報名(至8月5日下午5時止)2021 年 8 月 4 日公告110學年度第3次代理教師甄選2招應試名單2021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