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07年7月1日後公立學校校長、教師曾任私立學校校長、教師之任職年資,於辦理或重行辦理退休、資遣或撫卹時併計年資之採計上限一案Post author:efshlc03Post published:2021 年 6 月 15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教育部函下載Tags: 法規Read more articles下一篇文章轉知「公私立學校校長、教師相互轉任併計年資辦理退休、撫卹、資遣作業注意事項」(停止適用)與現行法令規定對照說明一覽表相關內容公告110學年度第3次代理教師甄選2招應試名單2021 年 8 月 11 日【轉知】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Q&A(112年9月版)。2023 年 9 月 15 日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辦理教師法授權子法說明會相關影片資料2021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