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07年7月1日後公立學校校長、教師曾任私立學校校長、教師之任職年資,於辦理或重行辦理退休、資遣或撫卹時併計年資之採計上限一案Post author:科技教育組Post published:2021 年 6 月 15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教育部函下載Tags: 法規Read more articles下一篇文章轉知「公私立學校校長、教師相互轉任併計年資辦理退休、撫卹、資遣作業注意事項」(停止適用)與現行法令規定對照說明一覽表相關內容公告110學年度第3次代理教師甄選1招無人報名,續辦第2次招考2021 年 8 月 9 日【轉知】大同大學碩博士及在職專班招生簡章。2024 年 1 月 12 日【轉知】勞動部公告自114年1月1日起, 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新臺幣28,59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90元。2024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