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07年7月1日後公立學校校長、教師曾任私立學校校長、教師之任職年資,於辦理或重行辦理退休、資遣或撫卹時併計年資之採計上限一案Post author:科技教育組Post published:2021 年 6 月 15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教育部函下載 Post Views: 239Tags: 法規Read more articles下一篇文章轉知「公私立學校校長、教師相互轉任併計年資辦理退休、撫卹、資遣作業注意事項」(停止適用)與現行法令規定對照說明一覽表相關內容【重要】轉知大陸委員會修正「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及宣傳海報。2025 年 12 月 18 日【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之「辦公日曆表」專區,請依需要自行下載使用。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告本校110學年度第5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2021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