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組織規程業經國立東華大學110年7月29日東人字第1100013847號函核定,並自110年8月1日生效Post author:科技教育組Post published:2021 年 8 月 2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本校組織規程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條文核定版下載 Post Views: 156Tags: 訊息轉知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特殊教育 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下一篇文章轉知勞動部令修正性別工作平等訴訟法律扶助辦法相關內容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以下簡稱赴港澳注意事項)第3點、第4點,並自114年9月10日生效。2025 年 10 月 14 日【轉知】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組織法及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自112年9月20日施行。2023 年 9 月 7 日「轉知」有關公務員得否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2項但書規定擔任獨立董事一案。2023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