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隔離者,請配合居隔通知書之居隔日期實施居隔Post author:efshlc320Post published:2022 年 4 月 15 日Post category:學務處依疾管署現行規定,居家隔離天數10天, 以最後接觸日為第0天 ,開始計算居家隔離至滿10天(非以匡列日計算),隔離期滿前檢驗陰性者,解除隔離,並自第11天起接續自主健康管理7天。詳細的居家隔離日期,請參閱衛生局發出的個案接觸者居家隔離通知書。 東華附小學務處 敬上 Post Views: 131相關內容中國青年救國團111年花蓮縣暑期少年休閒營隊活動2022 年 6 月 21 日轉知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建置全國學生表演藝術展演平臺-「藝秀臺」(https://artshow.edu.tw/)2023 年 3 月 1 日內政部消防署「112年宣導防範熱水器一氧化碳中毒微電影徵選競賽」2023 年 5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