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甄】本校111學年度第1次教師甄選:複試成績複查

一、依本校簡章成績複查方式:

  • 持身分證及准考證親自或委託至本校申請,逾期不予受理,並以每科一次為限,每科手續費新台幣100元。
  • 申請複查成績均以一次為限,並不得要求查看或影印答案紙。(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319號解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重新評閱、提供參考答案、閱覽或複印試卷。亦不得要求告知閱卷委員之姓名或其他資料)。
  • 複試成績複查時間:111年6月12日(星期日)14時至16時止。

二、因成績複查適逢假日,請於複查時間內將申請表先行mail至310@efs.hlc.edu.tw,寄送後即請主動聯繫03-8222344分機370。

三、有關成績查詢,請逕至本校教甄網站https://efs.schoolsoft.com.tw/登入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