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函轉知】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1學年度第2學期「助學金」, 自112年2月10日起至112年3月10日止受理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Post author:efshlc314Post published:2023 年 2 月 8 日Post category:註冊組轉知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1學年度第2學期「助學金」, 自112年2月10日起至112年3月10日止受理申請,請有需求之學生自行備妥相關資料送交註冊組。說明:一、依據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2年2月1日賑基字第0001120006 號函辦理。二、如對旨揭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余信貞小姐 (聯絡電話:02-89127636)。申請簡章-1下載 Post Views: 391Tags: 獎助學金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來函轉知】中華民國紅心字會112年度「紅心向日葵獎助學金」- 受刑人子女獎助學金。下一篇文章【來文轉知】大湖高農承辦112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案相關內容【公告】114學年度有意願轉入本校就讀一年級,請於114年9月1日(星期一)起,開始辦理登記2025 年 8 月 22 日轉知本縣112學年國民中小藝術才能(美術班、音樂班、國樂班及舞蹈班)入班鑑定簡章各1份2023 年 2 月 18 日【來函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請有符合申請資格的學生於111年9月8日(星期四)前備妥相關資料送交註冊組。2022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