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公告本校幼兒園113學年度新生登記注意事項

壹、招生對象:

   凡符合入學資格且年齡滿四足歲之幼兒(108年9月2日至109年9月1日出生者)。惟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4條規定之需要協助幼兒(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身心障礙幼童或持有暫緩入學證明、原住民幼童、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等身份優先入園。

貳、名額:招收一班新生24名。

參、登記時間及地點:

  • 時間:113年4月26日(星期五)上午8:00至12:00
  • 地點:本校小學部童心廣場(97060 花蓮市永安街100號)

肆、登記資格順位:

  • 具有以下資格之幼童優先入園者,應繳驗證明文件正本及影印本一份。
  • 低收入戶子女。
  • 中低收入戶子女。
  • 原住民幼童。
  • 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
  •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 經地方政府鑑輔會認定之身心障礙幼童(含發展遲緩)。
  • 本校及東華大學之教職員工(含本校專任代理教師、大學部專案教師、聘任1年以上之現職行政助理、連續兼課3年以上兼任講師)及教育部核定專案人員之子女,得於核定名額內優先入園。
  • 一般生於本校學區內設有戶籍者,直系血親其中一人應設籍學區內,以設籍先後取捨方式辦理。
  • 前三項名額不足時,花蓮縣之適齡幼兒,依報名先後順序抽籤決定序號,依序補足,113年5月2日(星期四)15:00在幼兒園抽籤,攝影存證。

伍、辦理方式

  • 戶籍謄本正本一份 (需113年2月15日以後申請)。
  • 繳驗戶口名簿正本(驗後帶回),繳交戶口名簿影印本一份(存查)。
  • 填寫報名表(家長須親自簽名)。
  • 未依規定時間辦理登記者,視同放棄。

陸、注意事項:

一、 113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00公佈錄取名單於本校首頁及本校大門公佈欄及幼兒園大門。http://www.efs.hlc.edu.tw

二、 錄取幼兒請在113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2:00至幼兒園辦理報到手續,未在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者,視同放棄。(地址:花蓮市民權九街10號)

三、 就讀本園之幼兒畢業後,依照本校新生入學辦法辦理就讀一年級。

四、 本園學制為全日、半日班,並依據花蓮縣政府核定收、退費標準辦理。

五、 身心障礙幼兒就讀幼兒園之普通班,經鑑輔會就各款人力資源及需協助事項及提供綜合評估後,認仍應減少班級人數者,每安置身心障礙幼兒一人,減少該班班級人數一至三人,每班安置人數以1人為上限。

六、 候補名單保留有效期程自113年5月2日(星期四)至113年6月28     日(星期五)。

柒、其他:

        如有未盡之事宜,依本校及相關規定辦理,相關新生入園問題請洽聯絡電話:03-8222344轉360 (幼兒園園主任)。

第一次公告 1130326

第二次公告 1130409

第三次公告113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