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有關「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第4條之2、 第4條之3規定解釋令。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6 年 4 月 21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臺教國署人字第1150036208號下載 Post Views: 179相關內容【轉知】勞動部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名稱並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2024 年 2 月 2 日【轉知】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心聊癒,雲陪伴」單次視訊心理諮詢服務實施計畫。2024 年 1 月 11 日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辦理教師法授權子法說明會相關影片資料2021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