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實施要點」第9點、第11點及第6點附件1,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1月25日以臺教師(一)字第1142603140A號令修正發布Post author:efshlc321Post published:2025 年 11 月 27 日Post category:學務處 / 訓育組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二、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陳小姐,電話:(02)7736-6717。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實施要點第九點、第十一點修正規定下載第六點附件一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申請表一式五份下載 Post Views: 140相關內容112年麥寶電波-廣播親近校園計畫2022 年 12 月 30 日臺北市立交響樂團辦理「第13屆明日之星甄選」活動2022 年 10 月 24 日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舉辦國中小學生「e稅智多星」網路有獎徵答活動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