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內政部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第8點、第11點及第2點附件1、第5點附件4、附件5、附件6,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6 年 1 月 19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1150101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下載 Post Views: 229相關內容【轉知】113年至116 年「貼心相貸」-全國公教員工消費性貸款,經公開徵選由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賡續承作。2024 年 6 月 26 日【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修正,請參照。2024 年 4 月 18 日更正「113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2023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