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組織規程業經國立東華大學110年7月29日東人字第1100013847號函核定,並自110年8月1日生效Post author:科技教育組Post published:2021 年 8 月 2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本校組織規程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條文核定版下載 Post Views: 157Tags: 訊息轉知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特殊教育 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下一篇文章轉知勞動部令修正性別工作平等訴訟法律扶助辦法相關內容【轉知】大同大學碩博士及在職專班招生簡章。2024 年 1 月 12 日【教師權益轉知】有關教育部114年5月14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041480A號令釋發布時在職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如符合該令釋情形者,得辦理改敘一案。2025 年 10 月 3 日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2021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