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組織規程業經國立東華大學110年7月29日東人字第1100013847號函核定,並自110年8月1日生效Post author:科技教育組Post published:2021 年 8 月 2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本校組織規程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條文核定版下載 Post Views: 297Tags: 訊息轉知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特殊教育 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下一篇文章轉知勞動部令修正性別工作平等訴訟法律扶助辦法相關內容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於114年7月22日施行,本校配合辦理事項一案。2025 年 10 月 14 日公告112學年度第5次代理教師甄選4招無人報名,續辦第5次招考。2024 年 1 月 15 日【轉知】銓敘部函釋有關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4項所稱「所任職務」,以公務員所任本職職務為限,尚不及於兼任職務一案。2023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