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07年7月1日後公立學校校長、教師曾任私立學校校長、教師之任職年資,於辦理或重行辦理退休、資遣或撫卹時併計年資之採計上限一案Post author:科技教育組Post published:2021 年 6 月 15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教育部函下載Tags: 法規Read more articles下一篇文章轉知「公私立學校校長、教師相互轉任併計年資辦理退休、撫卹、資遣作業注意事項」(停止適用)與現行法令規定對照說明一覽表相關內容【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實施計畫及推薦表各1份,請本校符合資格者踴躍參選。2023 年 10 月 27 日【轉知】公務人才招募宣傳海報電子檔。2024 年 2 月 2 日【轉知】教師得否兼任研究助理(兼職)相關規定。2024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