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私立學校校長、教師相互轉任併計年資辦理退休、撫卹、資遣作業注意事項」(停止適用)與現行法令規定對照說明一覽表Post author:科技教育組Post published:2021 年 6 月 15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1100519教育部函下載Tags: 法規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107年7月1日後公立學校校長、教師曾任私立學校校長、教師之任職年資,於辦理或重行辦理退休、資遣或撫卹時併計年資之採計上限一案相關內容【轉知】「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第3條、第5條條文,業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於114年6月4日修正發布。2025 年 6 月 17 日【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為落實性別平等政策並鼓勵男性公務人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該總處已製作「公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大哉問」短片,請參閱。2024 年 3 月 14 日轉知107年7月1日後公立學校校長、教師曾任私立學校校長、教師之任職年資,於辦理或重行辦理退休、資遣或撫卹時併計年資之採計上限一案2021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