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修正「教育部與所屬機關(構)學校模範公務人員選拔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13年1月1日生效。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 年 12 月 12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176275號下載教育部與所屬機關(構)學校模範公務人員選拔作業要點下載修正對照表下載 Post Views: 200相關內容【轉知】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1條,業經勞動部於113年1月4日以勞動條4字第1120148876號令修正發布。2024 年 1 月 24 日【轉知】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請參閱。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告本校115學年度第4次(3招)代理教師甄試成績。2026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