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組織規程業經國立東華大學110年7月29日東人字第1100013847號函核定,並自110年8月1日生效Post author:科技教育組Post published:2021 年 8 月 2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本校組織規程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條文核定版下載 Post Views: 60Tags: 訊息轉知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特殊教育 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下一篇文章轉知勞動部令修正性別工作平等訴訟法律扶助辦法相關內容【轉知】教師待遇條例第11條規定解釋令。2023 年 12 月 11 日【轉知】有關112年至114年「闔家安康」-全國公教員工團體保險第1年度保險期間,將於113年3月31日屆期。2024 年 2 月 29 日【轉知】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以下簡稱教支中心)心聚點紓壓講座服務實施計畫1份。2024 年 2 月 2 日